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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ViVians 于 2016-1-14 13:35 编辑
薇安。。。。且行且珍惜!
普通的文字,一如普通的我。
我是薇薇安。最初懵懂无知的薇薇安,最后安之若素的薇薇安。
我和你不再联系,
不代表我不想你,
走到哪里还是会有惦记,
而我也开始试着去忘记,
抹去我们过去的放弃的所有交集。
一路下来,我甚至数不清有多少人存在在我的好友列表里却早已不在联系,
有多少人在遇见后却相对无言。
我清楚地知道在我的 再见 中真的再也不见了许多人。
我本性凉薄,许多人,便真的就这么给我忘记了。
我该感谢,那些还在的人,我们还没有陌生。
每个人,是每个人的过客,
每个人,是每个人的思念。
我喜欢听歌,喜欢在歌词中或安静或哀伤,或疯狂。喜欢记下偶尔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的话。
人生皆回忆,且行且珍惜。
在网络上碰到形形色色的人,习惯于用不同的态度对不同的人,习惯于对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文字。
我爱文字,疯狂过。
现在,大抵没有了曾经的信誓旦旦,还爱着,只是有些东西被时间冲的明明灭灭。
我说我喜欢看别人写文章,然后跟自己比一下。嗯,她比我伤,他比我痛。
现在想想,如此便能圆满?呵呵,傻到蠢了。
我不会真的傻傻地同戏子一样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,痛自己的心。这样太悲哀了。
爱上文字的人注定不快乐。
嗯,也许,大概。
我是天蝎座女生,性子古怪多变,与大海如出一辙。也曾好强争胜,踮脚观望过,那份荣誉,那片耀眼,那抹光芒。只是终究被海水磨平了尖锐,学着低头,学着降低姿态,学着归于平凡,学会享受平淡。
我喜欢听歌,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插上耳机调大音量听喜欢的歌,单曲循环。其实许多人同我一样,喜欢一首歌,只是因为歌里的某些歌词。
我喜欢文字,从开始到现在,陪着我不离不弃的便只有音乐跟文字。我爱着的,即便唱不出温婉动听的音乐,也写不出细腻华美的文字。
我喜欢在自己的世界里同自己说话,譬如在留言板上自言自语,譬如跟陌生人聊天时自说自话,其实自己都知道,那是给自己听的。我跟我都过的很好。
我喜欢旅游,一个人,一部相机,一个背包。我喜欢云南,西藏,新疆。
我是典型的吃货睡货,最讨厌别人在我睡觉的时候打扰我,我会很生气,很生气。
我经常说又矮又胖长得又丑,家里还没钱。长得确实不漂亮,家庭也确实一般。
我脾气不好,虽然不经常发脾气,可是脾气一发便不可收拾。
我很懒,非常懒。
我才三十岁,可感觉活像个四十九岁的老太婆。
我是个货真价实的疯子,任何时候任何心情只要我想疯我都可以疯,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。
我说话不好听,牙尖嘴利地可以不带脏字地把你全家都问候一边,同样也可以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都带脏地骂人。
但我一般不这么骂人。只是偶尔恶趣味地捉弄人,把人气死而已。
我讨厌欺骗。深深的憎恶。
我爱着一群二货,我相信她们也爱我,必须爱。
我是个好姑娘。真的。
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我。或忧伤,或明媚,或安静,或疯癫。都是我,精神分裂的我。
薇安,是我。一个普通的人,一段普通的历程,一场普通的演绎。
薇安,只因为习惯,只因为喜欢。
薇安,它并没有太多的意义。
这就是我,若不爱,请离开。我不介意你用你自己喜欢的方式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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